『教育理论』干预的“知识—权力”解读
学术期刊发表网 位置:『教育理论』干预的“知识—权力”解读 时间: 2022-07-10 03:35:17 (12 )
摘要: 传统的干预观忽视了真实的时间,虚拟了“全知全能”的状态真实存在,而古典自由主义则过于关注“无知”面前人类的无能为力。在“无知”的背景下,真实时间里的与市场都为“无
传统的干预观忽视了真实的时间,虚拟了“全知全能”的状态真实存在,而古典自由主义则过于关注“无知”面前人类的无能为力。在“无知”的背景下,真实时间里的与市场都为“无知”所遮蔽,即干预与市场机制在“谁能更好地预知与把控未来”方面都不具有优势。而在通过市场的不断试验与试错所形成的“已知”场域内,知识与权力在“挑战与应战”的互动中彼此生成,干预在利用权力维护市场的机会平等并通过以权力的优势获取的“已知”知识把握宏观趋势方面比市场机制更加具有优势,而干预的监督与完善同样需要我们重视。
作为对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力量,干预是经常性的。每一次干预的实践都是对凯恩斯理论的证实和完善,而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始终“警醒”着市场,试图说服人们相信这可能只是一种市场经济层面上的“合成谬误”——每一次干预的成功会形成干预市场的路径依赖,而这就犹如物理学的惯性理论①,一旦进入某种路径就有延伸下去的冲动。市场机制发挥其自发调节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竞争与市场生态的进化,宏观调控的目的本是为了辅助市场机制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效运作,而干预市场的惯性容易“架空”市场的自主调节机制的动力,造成市场机制的疲软,甚至替代了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的中国,随着加入wto和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两种关于干预的理论解读需要更加明晰。因为理论应该是源于实践、指导实践,而不应该囿于理论的困惑而忽视理论之于实践的真谛。
为了使行文逻辑更加严密,需要说明两点:第一,文章以“干预”统摄作用市场经济的行为,在于与其他词相比,干预可以概括介入、调节、协调、调控和管理的内容,干预更能体现作用市场经济的权力属性。[1](206)第二,在是否应该而且能够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讨论中,理论研究很多,笔者认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和凯恩斯主义理论或许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这两个理论关于知识的研究与认识经过长期的争论与总结却最为成熟,因此,以这两个理论关于知识的假设为文章展开的逻辑起点更具有抛砖引玉的效果。
凯恩斯主义针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论证了市场存在失灵,而对市场的干预有其必然性,凭借其掌控权力的普遍性和强制性,在课税,禁止或允许实施市场行为,节约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遏制“搭便车”,以及凭借庞大的财政实力和独特的财政货币权力解决宏观经济问题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2](26-27)可见,凯恩斯主义已经预置了一个假设的前提——知识是一个恒定量的同质化产品,市场在知识上的不足可以而且应当由来补足。
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的动态特征意味着知识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变动①,“看不见的手”将整个社会进程比喻成为每个人的自利行为能够自动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隐含了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市场配置机制能够自行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反对干预,主张经济自由和“小,大社会”,相信一种最弱意义、最少管事的能够在伦理道德上得到证明。[3](3)
凯恩斯主义以市场经济存在“完全知识”为假设前提,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凯恩斯主义相信市场要实现有效率所需要的前提条件——经济信息完全和对称、市场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人的完全理性、无外部性、交易费用为零等——都只是经济学家的假设,这些前置条件是经济学家按照一般均衡的理论模型所虚拟的,其是否真实存在仍然不置可否,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可能完全被满足的,因此,在一般均衡的理论模型的参照下,市场是存在缺陷的②,而且市场很难自行修复。凯恩斯理论为了修复市场的缺陷,引入了黑格尔的理性全能的哲学思想——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4](253)。在黑格尔的哲学思想的影响下,面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市场机制的修复能力令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们失望,凯恩斯主义的
预迎合了现实的需要。凯恩斯主义已经内涵了把看作是人类社会生活关系的最高的、最完满的形式的假设,甚至就是行进在地上的神,神自然是全知全能的。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市场的还是归市场,但市场不能自行修复的市场缺陷则需要依靠的干预,干预的边界和起点都是市场不能自行修复的市场缺陷。
而古典自由主义以市场经济承认“无知”③为假设前提,知识在市场的运作中不断生发,并为人们所习知。又因为市场的动态不均衡过程,市场的进化④使人们不可能获悉市场在哪个时点止步,市场本身也不可能止步,从而塑造了知识的不确定性和无边界性。这种知识的不确定性不仅仅被理解为不知道各种结果的机会,而且还包含了不知道什么结果是可能的。人们面对知识的不确定和无边界,揭示了市场中不可能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主体。市场中的知识只能在市场中被市场的参与者获得,而且这是一个缓慢的、没有尽头的过程,这么一个结果对于“自负”的人类确实很无奈,但不得不去面对和承认。正是基于这一假设前提,古典自由主义不主张对经济的作为能够真正弥补市场的失灵。
这里的真实时间不是一个文本上的概念,而是借以描述一种状态的语词——以人类目前力所能及的能力对所能“感觉”的世界的理解。在真实的时间中,将来无法从现在的逻辑推导出来,因为将来还没有产生,只可能对结果进行总的、类型的预测,而不能对结果进行精确的预测。国内主流经济学基于模型建构的需要,在化约主义的影响下,将市场中繁杂的、离散的信息数据化、概念化、理论化,将时间抽象成了空间化、同质化⑤、线性⑥可逆的逻辑过程,每一个变化被压缩到一瞬间完成。真实的时间并非是完全独立于变化的外部性因素,而是内生于人类的意识过程,具有相对的主观维度。现在是思想发生的时间,过去和将来都是时间在意识上的扩展。[5](67)所以,对过去发生的变化、正在发生的变化和未来将要发生的变化,每个人的主观“感觉”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不同的人对同一变化的感觉甚至是矛盾的。
由于行动要在真实的时间里发生,设计的任何对付不确定性的活动也许仅仅变换了不确定性的形式。[5](69)真实时间的不确定性使人们无法穷尽一种行为可能产生的所有结果,而且人类所不断获取的新的知识又以不确定的方式生发出新的知识,可以说,知识的不确定性源于真实时间的不确定。真实时间中的不确定并不是主观概率论上的不确定,因为主观概率是建立在假设前提和结果的可重复性的基础上的,而由于真实时间的不可逆性,结果是不可重复的。更为重要的是,主观概率已经预设了承认所有可能的状态和结果是可知的。同样,知识的不确定性也不是主观概率上的不确定,而是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的结果,不仅不知道“集合”中可能发生什么,而且不知道“集合”的边界。知识的不能穷尽不仅在于知识本身的变化,还源于已经存在的知识可能隐含地、零散地分布,因此,知识不仅是参数上的不确定,更多的是结构上的不确定。
完全知识是最令人惊讶和最为虚假的假设,知识的非同质非恒定的性质决定了在真实的时间里知识是有限的,不论是参数上的,还是结构上的。正如哈耶克所说:“毋庸置疑,理性是人类所拥有的最为珍贵的禀赋,我们的论辩旨在表明理性并非万能,而且那种人为理性能够成为自身的主宰并能控制其自身的发展的信念,却有可能摧毁理性。”[6](80)任何个人或集团都不可能完全把握“正确”决策的全部事实,甚至“什么是正确”的状态也不能把握。因为知识的有限性的客观存在,随之而生的“有限理性”、“地方性知识”等理论从不同的视域阐释了人类不仅不能实现“全知全能”,而且获取知识的能力也是有限的。获取知识的能力有限不仅仅表现为西蒙所说的复杂的计算,也不仅仅表现为威廉姆森所谓的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储量上的局限,更为重要的是,在“无知”的背景下,人类必须面对理性的有限,理性仅仅意味着人类的目的可以驱动人们对未知领域持续的探索与追求,即一些明确的行动原则,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产生了所有的德性以及对于确如养育道德所必须的一切东西,[7](111)而非实现全知全
关于理论的研究与争论很多,但不论理论上多么具有“说服力”①,我们都不得不回归到实际运作的层面上来。尽管已经默示了将抽象的概念实体化了,但并不具有脱离个人的独立的生命。[8](18) “政治和政治过程最终在交易范例中加以构造……,政治家和官僚是内在组成部分。”[9](40)必须通过中的个人(公职人员)的行为才能体现,公职人员已必然地且不可避免地成为实际的“统治者”。[10] “无知”的状态并非知识参数上的局限,可以有无数的个体知识的加总来弥合,而且,正是因为个体的“无知”且不可克服与互补,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集体的“无知”。在真实的时间里,褪去了“全知全能”外衣,因此,与市场机制相比,它并不具有能够更好地克服“知识有限”的能力。
既然不再是“全知全能”的“行走在地上的神”,人们或许会质疑干预市场的基础与能力,正如古典自由主义所认为的。在笔者看来,与市场在真实的时间里,是同样的“无知”,但是,“无知”并不必然导致混乱和彻底的非决定论,在“已知”的场域内,却具有其“天然”②的优势。
在真实的时间里,知识本身是没有差别和等级的,因为在“无知”的背景下,人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知识,也不知道衡量知识的价值标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生而平等,所以每个人应该平等地获取知识。但是,一个建构于“差异存在”基础上的社会,抽象或形式上的平等在实际运作中都可能“流变”成实质的不平等,就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考虑每个人天生是强壮还是孱弱,是聪慧还是愚钝等因素(也难以去考虑),因此,不可能存在知识(或者说获取知识的能力)的绝对平等,知识的平等只能是获取知识的机会是平等的。此外,因为人的自然禀赋、时空位置的不同,人们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会发生“已知”知识不平等地分布。随着知识分布的不平等,“生而平等”的人有了地位的优劣之分,权力便由此而生。或许会有人质疑,在真实的时间里,知识本身是没有差别和等级的,不同的人可能获取不同的知识,而出现地位的优劣之分则已经默示这样一个假设——人们已经知道哪种知识是“正确的”或者“有用的”,基于此假设,当“正确的”或者“有用的”知识发生聚合时,就会出现优势。笔者认为,在真实的时间里,人类并非天生就能够真实而全面地认识“知识”的,人类的历史是挑战与应战的过程,①通过不断的试验和试错②的过程,人类对“知识”的面像的认识渐渐清晰。可以说,获取知识的过程是根据经验和“已知”,通过试验和试错的过滤与筛选,从而使人与知识相互适应与交互作用的过程。经过过滤与筛选后的知识已经被赋予了价值(不论是经济效益的价值,还是道德伦理的价值)的考量,这种内涵了价值的知识造成了知识的不平等分布,而掌握了知识的人便形成了一种优势,最后在人与人的交流中生发出了“权力”。
虽然是知识的不平等分布生发出了权力,但也不能否定权力对知识的作用,权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求知者对于求知对象的支配性关系是获取知识的——至少是——根本的条件之一,[11](427)随着权力的产生,权力所享有的资源/资本(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对知识的生发与发现构成支配性的关系。首先,这种支配性关系可能是生发与发现知识的阻碍,也可能是排除阻碍的力量;其次,权力对知识的支配性表现在对“无知”(生发)作用时,在真实的时间里,这种作用更多的是一种消极的阻碍,因为,在“无知”的背景下,任何主体都没有资格主导知识;最后,权力对知识的支配性表现在对“已知”(发现)作用时,这种作用则可能是一种积极的推动力,也可能是一种消极的阻力,而不同结果的产生则取决于对权力的引导。
权力的经典定义是“行为者影响其他行为者的能力”,传统的权力观习惯于将权力实体化,视其为一种物,一种特权。[11](438-439)可见,传统的权力观是将权力主观化了,将研究者的意识与价值观嵌入到现实的权力之中。权力实际是一种结
关系,一种网络,一种综合效应,因此,在研究权力时,笔者更倾向于研究权力的“天然”属性。在“无知”的背景下,权力在形成的过程中已经内涵了支配性和普遍性③的属性,而当与权力契合时,权力则具有了合法性与主权性的属性。与权力相互支撑又相互限制,正是这种契合的双向特征,权力具有了支配性、普遍性、合法性和主权性的属性。笔者认为,在政治向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干预依赖于权力的支撑,所以干预也蕴涵了支配性、普遍性、合法性和主权性的属性;另一方面,虽然与市场都处于“无知”的背景下,但我们不能忽视市场的核心作用,干预始终是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因此,干预应当具有“需要干预”所内涵的价值,而“需要干预”的真实价值是通过市场的自生自发的过程的沉淀来塑造的,所以干预需要考虑市场自身价值的影响。实际上,干预是权力与市场价值博弈的过程,如何把握好这一过程中的压力与张力,需要从正向与反向两面对干预作出清晰的分析。
因为自由经济人的贪婪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压迫与不信任,“无知”背景下的受害者变成了恐惧的同谋者,使危害加剧,进而导致市场的震荡,所以干预在伦理的层面上是对人类忧虑的内心的抚慰。当人类面对同类间的不可信任与未来的不可预期,人类需要“的手”给予指引。市场不是一个地方,一件物品,也不是集体组织,市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虽然从长远来看,市场的失灵与偏离在“挑战与应战”中最终会自发回归到“正常”的经济运行轨道中来。但笔者认为,不能因为最终能够渐进性的恢复而放弃实际中对解决问题的诉求,渐进式的自我恢复确实符合市场的动态机理,因为在这个自我恢复的过程中可以尽可能包容和消化各方面的因素,有利于从根本上探究出问题的尽可能完善(无论何时,都不要确信我们已经了解最为完善的安排)的解决方案。也要看到,这个过程是长期的,而许多问题需要及时地加以解决,否则就会出现剧烈的震荡,而且这种震荡容不得太长时间就会走向崩溃。因此,市场的纠偏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的主动纠正,还需要对市场缺陷进行及时地弥合。人类需要一个“全知全能”的神陪伴身边,虽然的“无知”并不能给予人们更多的安慰,但因为权力的属性使干预在“已知”的场域内具有稳定个人内心的作用。
权力的普遍性使能够集聚更多的资源和信息,使资源和信息更容易转化为智识上的优势(更多表现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给市场提供相对稳定的秩序,因为秩序失衡的根本源于人类对不可预期的将来的恐慌。而且,因为一方面人们只能对知识进行类型化、非精确的预测,另一方面的有限性不可能事事巨细,市场的微观调节仍然只能依赖于市场及其参与者,所以干预应该可以在宏观层面上对未来进行有效的预期,并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发挥作用。
第二,权力的支配性一方面使市场的参与者达成共同的信服,服从的干预,①另一方面可以更快地获取已知的信息与服从,使资源向更利于实现市场稳定与效率的方向达致。
第三,权力的主权性需要干预维护利益,维持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安全,而在全球化的今天,每个的利益都不再是封闭独立的,而是相互牵连,因此维护国内市场的健康与安全也是对世界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与责任。
第四,权力的合法性基于的民主性,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代表着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权力具有必须服从的内容。而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人民的利益不是静态的平面的利益,它不仅意指当代人的共同利益,还要考虑到后代人的共同利益,后代人的生存利益是最为基础的,因此需要干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此外,在真实的时间里,社会中的各方利益不可能均衡制约,其势力是此起彼伏地消长的过程,而因为权力的合法性、支配性和普遍性,使的权力可以尽可能地“包容”社会中各相关利益方的博弈,制衡各方利益超越人民利益或破坏市场的健康发展。
反向分析的思维逻辑只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可能性虽然是包含在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但它存在于现实性之中,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现实性。[12]因为权力
第一,可能妨碍市场的自由。自由的价值在于它为不曾预见的和不可预测的行动所提供的机会,所以我们也鲜能知道对自由施以特定限制究竟会使我们失去什么。[13](89)因此,在真实的时间里,因为“无知”,我们不可能意识到干预所需要付出的全部代价。但在“已知”的场域内,市场会存在失灵,并难以及时进行“自我”修复,而干预可利用其所享有的权力的支持的优势弥补或减缓市场因为失灵而可能出现的恐慌或剧烈震荡。而当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时,干预则可能因为其无所不能而变得“贪婪”,试图以权力取代知识,以干预取代市场。因此,自由意味着市场主体间自由意志的相互尊重,意味着管制的交易禁区范围缩小,[14](4)但干预的范围并不是一味地缩小。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我国的经济市场化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逐渐放权、逐渐退出具体的经济活动的道路,不同于西方发达的市场化是一条从市民社会逐渐生发出来的经济运行机制,是一条经历了数百年不断试验试错、不断择优的过程。所以,首先应当承认干预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与必要性,其次要清晰的认识到干预应该以尊重市场为基础,最后我国干预的改进过程是一个需要时间不断进行试验试错的探索过程。
第二,可能妨碍市场的民主。经济民主是谋求在构成市场的事业者之间实现经济机会均等和经济平等,[15](182)而当权力不受监督或制约时,市场资源开始向权力集中,经济秩序越是向集中管理经济发展,集中管理的干部越是决策层的领导,社会秩序失去可胜任度就越多。[16](204)干预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预防或限制市场中的参与者利用已经获得的优势资源或地位侵犯其他参与者的利益,维护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均等和地位平等。但干预一旦不受监督或制约,则可能导致的不适当限制,也可能破坏了市场的机会均等和市场主体平等。
在真实的时间里,应当正视的“无知”,为“全知全能”的权力除魅。权力不再是全知的,那么权力应该受到制衡与监督,以防止不受监督的权力的缺陷在整个市场乃至社会中扩散,保障市场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权力不再是全知的,那么意味着权力不可能达致所有的领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需要其他机制进行完善。而针对干预这一领域,则主要依赖于市场对其进行完善与制约。可见,在真实的时间里,市场的失灵需要利用其所具有的权力的优势对市场进行干预,而因为权力并非“全知全能”,甚至会因为难以受到制衡与监督,所以干预需要受到市场的制约。
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体的发展和价值取向有着内在关联的过程,它与人们的自觉选择有着必然的联系。[17]因此,干预的价值也并不是价值无涉,同时,也不能囿于传统权力观对权力所持有的主观偏见而对干预抱有成见。研究干预的价值,首先必须研究“什么需要干预”、“为什么需要干预”。市场需要干预,所以干预必须在市场需要的范围内进行,干预不得凌驾于甚至替代市场。因此,干预的价值源于市场价值,在尊重市场价值的基础上,保障市场价值得到遵守,使市场价值不受到歪曲与违背。
在权力除魅和干预的价值回归后,则需要思考如何完善干预在具体实际中的运作。首先,权力需要受到监督与制衡,这也是需要宪政的根本原因。其次,干预的合理性源于在弥补市场失灵的优势,即基于对“已知”场域内的知识的更好的把握与认识,能够保障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均等和地位平等,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而干预在这一优势方面的完善则需要具体运作权力的个人的素质的提高,即精英治理①平等获取知识的机会,防止“已知”知识在获取过程中形成的优势“流变”为优势的滥用。我们承认人类获取知识的能力存在“天然”的差异,但也要警惕当这种差异与权力结合时,所形成的优势可能造成知识的不正当分布,甚至可能被固化为一种知识分布的“常规”,导致社会的僵硬。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预的不断完善需要法律的不断 “成熟”(我们可以从
传统的经济学观点从“一般均衡状态”的假设出发,将市场化约至孤立个人的层面,进而又把这种孤立的个人化约成一个具有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在笔者看来,这种化约的过程导致了这样两个认识:第一,“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假设,误导了人们认为市场是可以通过理性加以设计与构建的,具有完全知识的特征;第二,一般均衡的假设下,即使市场出现失灵或缺陷,也可以通过的“看得见的手”予以弥合。而上文已经论证,在真实的时间里,每一个人甚至市场都是“无知”的,理性是有限的,甚至理性本身并不具有实现“全知全能”的能力。市场的失灵或缺陷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其“无知”。而同样,也是“无知”的,所以并不能完全弥合市场的失灵或缺陷,甚至因为权力容易失去监督与制衡而导致干预的滥用。其实,市场与并非严格对立的两极,而是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存在于市场的动态运行过程之中。是内生于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的,是个人之间经过相互博弈、讨价还价而产生的规则与制度组成的复杂网络[4](461)在“无知”的背景下,干预与市场机制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游戏,干预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支持的路径,而不能与市场机制形成完全的互补(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全知全能”),更不能以干预来替代市场机制。将市场机制与干预放在真实的时间里进行研究时,如果要争论“谁能掌握全局和终局”,“谁能控制谁”,都是对“现实”的回避或忽视。而如果一味地阐释“无知”的状态,则可能是另一种对“现实”的逃避。否有价值,在于能否增进对现实世界的理解。要想改进,第一步就是要看看摆在面前的事实。[18](401)既然干预并不能弥合市场的缺陷或失灵,是不是干预就不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笔者认为,虽然干预并不能弥合市场的“无知”,也不可能,③但干预所依赖的权力因其所具有的“已知”知识的优势,不仅可以维护知识获取机会的平等,而且可以对市场进行宏观层面的预期,维护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因为的“无知”,干预也存在缺陷或失灵,所以不仅需要在价值层面上保障权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还要在制度上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衡,通过干预的法治化规范权力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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