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学术期刊发表网 位置:护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时间: 2022-07-28 21:27:12 (12 )
摘要:护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护理核心制度:
1、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2、病房管理制度;
3、抢救工作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6、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2)、输血查对
护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护理核心制度: 1、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2、病房管理制度; 3、抢救工作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6、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2)、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3)、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4)、手术查对制度; (5)、供应室查对制度; (6)、饮食查对制度。 7、给药制度; 8、护理查房制度; 9、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0、护理会诊制度; 11、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2、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扩展资料: 护理是一门运用科学,有条理有目的有计划的执行基础或常规护理,配合医生治疗,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体重营养定期观察监测,并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诸方面,照顾病人的生活起居,日常活动、基本安全等。 如心肌梗塞病人可表现为:生理的——疼痛、胸闷、气急;心理的——害怕、恐惧;思想文化的——对疾病知识的自我认识和理解程度;精神的——是否被护士和医生重视与尊重。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18项护理核心制度,都在这了!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是什么?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扩展资料: 护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院护理 1、基础护理 研究并应用护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满足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心理治疗的需要,通过临床护理工作,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及时提供病性发生、发展的动态信息,有效地配合并参与治疗、检查及对危重患者的抢救,以积极的安全的护理对策,使病人处于最佳心理状态。 2、专科护理?结合临床各专科的特点,应用专科护理理论和护理技术,如强化对危重病人的监护及烧伤、显微外科、脏器移植、手术前后的专科护理等。 3、护理管理 运用科学的方法组织、实施临床护理工作;为病人创造优美的休养环境;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有效地提高护理质量等。 (二)社区护理 社区护理以预防保健为重点,包括防病、保健咨询;护理科普宣教和预防接种;心理卫生指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指导;职业病防治和家庭访视护理等。 (三)护理教育 研究护理人才培养的规律、方法及模式,不断提高护理教育质量,改善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适应护理学发展地需要。 (四)护理科研 护理学的发展需要护理科研的支持和推动。护理学理论的构建,护理理论与护理实践的结合成果,护理技术、方法的改进,护理设备、护理工具的改革,护理管理模式的建立等。都有赖于护理科学研究去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推进护理学的不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理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理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有哪些?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护理会诊制度、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1980年美国护理学会将护理定义为:“护理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从这一定义引申出:现代护理学是研究如何诊断和处理人类对存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反应的一门科学。 强调“人的行为反应”,表现在人们对一件事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诸方面的行为反应。如心肌梗塞病人的行为反应可以表现为:生理的——疼痛、胸闷、气急;心理的——害怕、恐惧;社会的——亲属单位的关心;文化的——对疾病知识的认识和理解;精神的——是否被护士和医生重视与尊重。 扩展资料: 护理人员的职责: 护理部工作人员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理
护理核心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 ①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②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③输血查对制度: 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输血过程查对制度。 ④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消毒供应室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 ⑤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患者接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接患者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核查患者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与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手术患者均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不能将贵重物品、假牙等带人手术室。 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必须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并签名。 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关闭体腔前后查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等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医师核对后,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并进行登记与交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理技术
护理的12项核心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病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护理文件书写制度、抢救制度、急救物品管理制度、药品与器材管理制度、差错报告和处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自有人类以来就有护理,护理是人们谋求生存的本能和需要。远古人在与自然的搏斗中,经受了猛兽的伤害和恶劣自然环境的摧残,自我保护成为第一需要。 扩展资料: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比如患者坠床、出现压疮、走失、误吸等等,一旦出现威胁患者安全的护理意外事件,作为当事人,必须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口头上报,若有隐瞒、拖延或者谎报的情况,必定会受到医院的严肃处理。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药师执行);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理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内容是?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 ①查对制度 ②值班、交接班制度 ③分级护理制度 ④执行医嘱制度 ⑤抢救制度 ⑥护理不良事件与报告制度 ⑦护理安全制度 ⑧消毒隔离制度 这些护理工作核心制度都是护士必须完全掌握的知识,只有遵守了这些制度,才是真正的白衣天使。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每月进行护理质量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研究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并落实。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全面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扩展资料: 护理级别: 1. 特别护理病人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如严重创伤、大手术后、器官移植等。 女性护理: ①专人24小时严密观察病情。 ②制定护理计划,及时准确地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③备好急救用品。 ④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2 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如大手术后、休克、昏迷、瘫痪等。 ①15~30分钟巡视一次病人,观察病情。 ②制定护理计划,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单。 ③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3 二级护理病人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等。 ①1~2小时巡视一次病人。 ②按常规护理。 ③给予必要的生活、心理帮助,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 三级护理病人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等。 ①每日巡视两次。 ②按常规护理。 ③给予健康指导,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参考资料: 八项护理核心制度_中国护士网
护理核心制度是什么?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 ①查对制度 ②值班、交接班制度 ③分级护理制度 ④执行医嘱制度 ⑤抢救制度 ⑥护理不良事件与报告制度 ⑦护理安全制度 ⑧消毒隔离制度 这些护理工作核心制度都是护士必须完全掌握的知识,只有遵守了这些制度,才是真正的白衣天使。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每月进行护理质量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研究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并落实。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全面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扩展资料 由于心身疾病的治疗和转归与心理社会因素更加密切,病人的情绪状态和心理变化直接影响着疾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程度,因此,对心身疾病的心理护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主要目的在于: 1.解除病人对疾病的紧张、焦虑、悲观、抑郁等情绪,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2.正确及时的健康教育,使病人尽早适应新的角色及住院环境。 3.帮助病人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医-患关系,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一个人生病后,其社会角色也随之而发生改变。由于突然充当病人角色以及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的改变,病人往往难以一下子适应,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心理护理,帮助病人创造有利于治疗和康复的最佳心理状态。心理护理不但有利于病人康复,还能贯穿于对病人实施的整体护理中,提高护理效果。也有利于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使病人早日康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理
护理十一项核心制度是什么?
护理十一项核心制度 一、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班班交接。 稳定病人情绪,并根据医嘱安置病人于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内温、湿度适宜。 准备抢救药械,用物定期更换、消毒,呈备用状态,一旦病情发生变化,立即协助医师抢救,并做好抢救后记录及物品的处理工作。 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保证各种管道通畅。 按要求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 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保持“六洁”(口腔清洁、头发清洁、皮肤清洁、会阴清洁、床单清洁、衣裤清洁) 了解病人的心里变化,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一级护理 随时发现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及病情检测相关指标,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认真按要求填写各项护理记录。 按医嘱准备好急救药械。 预防各种护理并发症。 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无异味。 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 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二级护理 (1)定期观察病情、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并做好护理记录。 (2)根据医嘱及指导病人适度活动。 (3)正确执行医嘱,发药到手。 (4)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5)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4、三级护理 (1)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 (3)指导病人的饮食及休息。 (4)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附:分级护理内容 Ⅰ级护理:①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 ②特大手术七天内 ③各种大手术1-3天内 ④昏迷、休克、肾衰、惊厥等患者 ⑤生活不能自理。其中一项符合标准均列入 Ⅱ级护理:①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者 ②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③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 ④不宜过多活动者 ⑤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患者 Ⅲ级护理:①一般慢性病轻症 ②术前准备患者及正常孕妇 ③各种疾病及术后恢复期患者 ④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病区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科室的护理管理工作。 2、保持科室的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工作区内禁止吸烟。 3、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制度、岗位职责并遵照执行。 4、护士必须按照医院的要求统一着装,并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大方、谈吐文雅。 5、科主任授权,护士长对科室的财产进行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处于备用状态;根据要求建立帐目,并保证帐物相符。 6、严格执行住院、探望、作息、消毒隔离、护患沟通等制度,以保证病人的休息和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7、定期召开病人工休座谈会,虚心听取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8、根据医嘱及病情开展形式多样的病人健康教育工作。 9、各项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调整、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病人。 10、为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措施。 三、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正确应用护理程序,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确保护理工作的完成。 2、值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如遇抢救等特殊情况,应共同完成抢救工作方能下班。 3、病人情况的交接必须由交接班护士共同在病人床头进行。 4、必须按照规范化护理要求进行交接班。 5、接班护士应提前到达病区,做好接班准备。交接班中如遇病情、治疗、护理、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护士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则由接班护士负责。 6、接班护士未到岗、未接好班时,交班护士不得离开岗位。 7、病区交接班主要内容 (1)病区病人一般情况:住院病人总人数,出院、转出、死亡、转入、入院、分娩、手术、危重、抢救、病情突然变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病人及有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照的病人等。 (2)病人个体状况:一般病情、专科情况、治疗、护理、饮食、睡眠、休息、恢复、锻炼、心理、标本的留取和采集等情况。 (3)特殊药械:抢救药械、毒、麻、限、剧药品等。 (4)病情记录。 (5)一般物品:按各科室具体规定、要求清点。 (6)因特殊原因未完成或需下一班完成的工作。 (7)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签全名。 8、凡属危重病人、全麻和硬膜外麻醉、昏迷、瘫痪、特殊病例等病人,转科时一律应由医生或护士护送,不得以护工或工人代送,并使用“转科病人记录单”认真做好转科记录,将该单保存于病历当中,随病历交病案室。 四、护理查对制度 1、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1)任何护理操作都必须“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 (2)对各种操作方法、给药途径、药物质量、等有疑问时,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查对后需签名时须签全名、执行时间。 2、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应查对一遍,转抄者签名。 (2)整理服药、注射、治疗及饮食单后,须经两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3)每天全部查对医嘱1次,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一次,并记录。 (4)医嘱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经查清楚后方可执行。 (6)所有医嘱须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及签全名。 (7)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以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前应复述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瓶,待医师补开医嘱后经两人核对与医嘱相符后方可弃去。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做到书面及口头交班。 (二)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2)备药时要查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药瓶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以及瓶内有无杂质,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皮试阴性者方可使用。 (5)毒、麻、限制药品使用前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空安瓶,以便核对,并做好记录。 (6)使用多种药物时,要主意配伍禁忌。 (7)给药或治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向病人解释清楚。 4、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并签全名。 (2)查血液的有效期(采血日期),血液的质量(有无血凝块或溶血),输血装置是否完好(血袋有无裂痕)。 (3)查对输血报告单与血袋标签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编号、血量是否相符。 (4)查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和用血量。 (5)输血完毕,须保留血袋24小时,以便必要时检验。 (6)血液制品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即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因此,血库提出雪后,按要求尽早输入。(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后)。 5、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每天查对医嘱病人饮食种类,并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 (2)送餐员分发饮食后,护士应查对特殊病人饮食种类、数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3)特殊病人的家属送来的饮食须经医师的同意后方可给病人食用,护士应给与监督。 (4)禁食的病人护士要做好交班,并告诉病人及家属禁食的目的和时间,配挂禁食标志。 (5)护士应根据医嘱及病情对病人的饮食给予指导。 五、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病员各类药品、各项检查、治疗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计入“医嘱单”,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2、医师下达医嘱后,护士分别转抄于各种“执行单”和“治疗单”上,执行前必须经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疑问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除抢救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3、在抢救或手术中,需用药时,由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补记医嘱,护士应当据实补记执行时间并签名。 4、执行长期医嘱,要做到:执行前先看清医嘱单上的内容,再分别转抄治疗卡(或单)后,交另一位护士核对符合医嘱要求方可执行。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查对,每日查对一次,每周护士长查对两次并签名。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核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 6、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7、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紧急或特殊情况,医师因故暂时不在时,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补记医嘱。 六、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 2、各种记录规格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3、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记录项目齐全、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项。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简单扼要。 5、书写要求实事求是,对患者负责,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6、护理记录单满页后,以审查无误打印一份放入病历夹。打印后若有书写错误时按规范要求修改,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祛除原来的字迹。每页版面修改次数不超过三处,否则及时重新打印。 7、无注册执业证书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审查签名。 8、护理记录单应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连同医疗病历送病案室。 七、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参加抢救的护士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器械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 3、护士必须掌握本科室主要抢救器械、仪器的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临场不乱。 4、医师未到时,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 5、抢救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护士应提醒医师据实补开医嘱。 7、护士应根据要求及时、正确做好护理记录。 8、抢救结束后及时做好药品补充及器械、用物的消毒工作。 附:对大、中、小抢救的要去: ⅰ、大抢救时,由医院成立专门的抢救班子,主管医生、护士不得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会诊,并参与抢救。 ⅱ、中抢救时,由科室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值班医生、护士不得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会诊。 ⅲ、小抢救时,护士配合值班医生现场抢救病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会诊,并参与抢救。 八、急救药械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抢救车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材须经过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2、抢救车上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卡,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卡物必须完全相符,同时建立急救药械交接班登记本,班班清点、交接,有登记、无错漏、签全名。 4、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病区护士要人人皆知。 5、保证急救药品的有效管理 ⑴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与医师交接,核对清楚,对于名称、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药品,护士有权据领。 ⑵凡是未配备有原装药盒或批号不明确的急救药品均应由药剂科出具药剂科盖章及药师签字的相关说明,以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⑶存放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有效期限不一致时,应标记于药品盒内以备核查,剂量、药名不一致时,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⑷药盒内药品有效期不一致时,以有效期先后从左到右的顺序存放于盒内,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从左到右取用。 ⑸急救药品使用后随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级护理质控组对各科室急救药械定期检查。 九、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每日交班,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用后随时补充。 5、患者个人的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药房,避免浪费。 二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由责任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办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十、医疗事故(护理过失、缺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时间、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本着病人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坏或讲损害降到最低程度,以减少或消除其造成的不良后果。 3、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护士长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护理部立即报告分管副院长、医务部。并按规定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发生差错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护士长应尽早组织本科室护士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将书面材料上交护理部。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时候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护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工作。 8、处理: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经济处理、停职反省、待岗等处理。 十一、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离开工作场所应脱去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和托儿所等非工作场所。 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或手消毒。 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表一人一用一消毒。 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湿擦拭、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定期进行空气微生物检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检测紫外线强度。 换下的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得随地乱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严格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便器必须消毒后使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有严重感染及器官移植的手术病人、应单独安置。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或采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 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病人,应严格隔离,使用后的器械、被服及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敷料要焚烧。 传染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处理。 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严禁用过期物品。 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品按规定处理后,置专用容器内封闭运送,进行无害处理。 另:我们这里长期合作各科目期刊,《中国实用护理杂志》《国际护理学》等核心、统计源、浙江二级期刊很多。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我空间查看联系方式,一般核心审稿1-2周,通过率高,欢迎随时咨询。
护理的核心制度是什么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执行《河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05]118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三、 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护理的核心制度是什么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执行《河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05]118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三、 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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